更改默认注释和标记对象属性
为了便于工作,可更改默认对象属性和默认对象大小,以便不必为每个添加的对象设置属性(例如作者、颜色、样式)。每种对象都有自己的默认属性和大小,但是所有对象都具有相同的默认作者。因此,更改附注上的默认颜色不会更改新建的标注的颜色。同时,更改高亮上的默认作者将对要创建的任何注释和标记类型对象生效,而不仅限于高亮。
要设置默认属性,请执行以下操作:
- 右键单击所需的对象类型(附注、文本、标注、高亮、删除线、下划线和绘图形状),然后单击“属性”。
- 根据需要设置对象属性,然后单击“属性”窗口中的“关闭”以保存更改。有关注释和标记属性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注释和标记对象属性。
- 右键单击已编辑的对象,然后单击“将当前属性设置为默认值”。
要设置对象类型的默认大小,请执行以下操作:
根据需要更改对象的大小。
右键单击已编辑的对象,然后单击“将当前大小设置为默认值”。(仅当大小适用于选定的对象类型时,才会显示“将当前大小设置为默认值”菜单命令。)
要设置默认作者,请执行以下操作:
- 右键单击对象类型,其中包含作者和主题属性,然后单击“属性”,此时会显示对象属性对话框。
- 在“作者和主题”页面,根据您的需要编辑“作者”和“主题”。单击“关闭”保存更改。
从对象的快捷菜单中选择“将当前属性设置为默认值”。
附注:请注意,不同对象类型以一个默认作者进行分享。
附注:要编辑作者,应在“文件”>“选项”>“注释”>“添加注释”选项卡上清除“始终为作者姓名使用登录名”选项。有关添加注释选项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注释首选项。